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等应征营业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外[1995]110号 1995-10-31 税屋提示——依据沪国税法[2010]28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10年8月5日起全文废止。
如果会员组织对其会员在退会时退还上述款项的,所退还的部分,可冲减其退款当期的营业收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1995年10月31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