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在新准则前提下,还能设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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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28
摘要: 问:我想问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仍然存在,但资产负债表取消了这两个项目,那么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该如何填列呢? 答:实际上,目前,新会计准则不赞同再使用待摊和预提两个科目...
问:我想问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仍然存在,但资产负债表取消了这两个项目,那么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该如何填列呢?
答:实际上,目前,新会计准则不赞同再使用待摊和预提两个科目。预提完全可以用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账款核算替代;对于短期的费用,待摊和一次计入,站在年度报表角度,影响不大。
当然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如果企业设立了上述两个科目,年终有余额的话,可以在负债表中自行增加这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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