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富锰渣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全文失效] 湘国税函〔1995〕020号 1995-02-01 税屋提示——
1.依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0年11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2.依据湘国税发[2008]121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本法规自2008年10月09日起,内容已重新公布。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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