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1999]179号 关于简化防伪税控机管理程序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4-15
摘要:继续使用原无碳压感纸印制的《深圳市购买防伪税控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表发放时应另附《购买防伪税控机须知》(见附件一)一份,以便企业参考。其他《申请表》从文到之日起不再使用。

  (五)、企业公章。

  五、企业在进行防伪税控机发行时,应与主管分局签定《深圳市防伪税控系统使用责任书》一式三份。

  六、企业领购防伪税控机及所需的电脑专用发票后,5天内将原领购的专用发票(包括电脑专用发票、误填作废按规定保存的专用发票,下同)及专用发票领购登记簿一同上缴主管分局办理缴销手续。对逾期不办理者,主管分局有权收缴其库存的原专用发票和已领取的“金税卡”和“税控IC卡”,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违反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企业购买防伪税控机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的,无论金额大小,必须使用防伪税控机开具电脑专用发票。

  附件二

关于企业参加培训的函

咨询公司函[ ] 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分(区)局:

  根据《深圳市 年度防伪税控机推广计划》及市国税局的通知,我公司拟于 月份开办 期“防伪税控机岗前培训班”对你分(区)局 户企业进行培训,具体名单附后。请你局通知有关企业于 年 月 日前到我公司报名。

  此致

  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 月 日

  (注:此文仅供咨询公司参考)

  附件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NO.00000000 发往: 年 月 日 存

  (税务登记号: ) 根

  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联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有关规定和你单位使用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计划。故请你单位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内,必须带下列证件(见附一)到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购机与培训事宜,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按规定停止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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