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发[2008]74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5-21
摘要: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岗位根据审核确定的发票名称、种类、购票数量、金额版位、购票方式等内容在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发票管理-外部管理-发票发售管理-纳税人票种核定管理中录入,并打印《发票领购簿》,送交纳税人。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5月21日

  附件: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核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
个体□

行业

工  业□
商业□

修理修配□
其它□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序号

发票经办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