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培训机构搞活动,报名培训班就赠送小金饰。培训机构赠送的小金饰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因此,培训机构为报名者赠送的小金饰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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