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1-06-15
摘要:现将《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各级税务机关要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税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使金税工程各岗位人员都能明确自身职责,切实将各项法规落实到位。

  (八)税控设备管理岗位

  1.对收回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应妥善保管,并按法规上缴上一级税务机关,不得隐匿、丢失或擅自处理。

  2.及时汇总上报《丢失、被盗金税卡情况表》,对出现的丢失、被盗金税卡情况不得隐瞒或拖延上报。

  3.定期检查防伪税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监督服务单位的“两卡”收发存及技术服务情况。

  4.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五、税务征收机关岗位设置及职责

  税务征收机关岗位设置:发票发售岗位、报税管理岗位、认证管理岗位、日常稽核岗位。

  (一)发票发售岗位

  同县局发票发售岗位。

  (二)报税管理岗位

  同县局报税管理岗位。

  (三)认证管理岗位

  同县局认证管理岗价。

  (四)日常稽核岗位

  同县局日常稽核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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