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湘评协[2021]10号 2021-7-12 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1〕7号)和《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的要求,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与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联合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就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与省评协决定对31家资产评估机构联合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名单见附件1)。现场检查时间为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检查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有关情况。此次检查严肃查处存在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将延伸检查评估委托人或评估报告使用人或相关单位。 二、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要根据《2021年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和改进在质量控制、职业道德、风险管理、执业收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防伪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将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职业道德体系和提升业务质量贯彻在执业全过程,切实将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契机。 三、请被纳入检查对象的资产评估机构于7月15日前将自查资料(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省评协业务监管部。 联系人:省评协业务监管部 尹宁 联系电话:0731-85165432 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19楼1911室 邮政编码:410015 电子邮箱:hncpa_jgb@163.com 附件: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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