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程 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 全面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整合现有各类投诉平台(系统),优化投诉事项受理、处理流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依法建立实施失信惩戒制度,严格查处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 2.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中小企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方式,提升打击侵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和精准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将保护关口前移,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创新。 3.开展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服务 畅通中小企业表达诉求渠道,受理中小企业对权益侵害等方面投诉。落实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领域不合理收费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活动,通过线上公益培训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发挥应急救援救助组织机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 4.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制度。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开竞争性业务准入,推动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深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着力规范平台收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一些具有相对优势地位的企业恶意补贴、低价倾销,挤压中小企业市场份额的行为。 (六)中小企业数字化促进工程 1.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培育一批数字化可信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发和推广一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服务商面向技术、管理、生产、产品、服务等全过程的细分场景,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场景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场景数字化带动中小企业整体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网络化协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传统制造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云化服务需求;支持大型企业立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通过观摩、体验、试用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开放和提供数字化应用场景,在重点领域实现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型企业的供应链、创新链,打造产业链共同体。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升级,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着力推进智能制造,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过程柔性化及系统服务集成化,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实现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发展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2.推动中小企业数字产业化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积极融入5G、工业互联网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支持互联网、软件等领域数字化创业,引导平台服务型中小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和内容等的资源整合共享,扩大在线教育、协同办公、互联网医疗、在线文旅等在线服务覆盖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服务能力。深化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依托互联网搭建新型就业创业平台。加强中小企业数字资源权益保护。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智能化产品、服务的优化和价值拓展,培育智慧零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等新增长点。 3.夯实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基础 推动中小企业运用数字化手段,通过结成跨企业协同网络获得规模经济与成本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支持传统产业集群搭建“虚拟”产业平台,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资源要素数字化、产业数据共享化、创新服务集约化、集群治理协同化。鼓励培育虚拟产业集群,依靠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通过平台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区域协作的虚拟化集合体,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特点,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组织发布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全行业加速推广。 (七)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 1.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开展低碳、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碳捕捉封存利用、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发展,推出一批绿色低碳产品与服务,助力构建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鼓励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形成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绿色技术攻关。引导中小企业参与新能源技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研发设计。 2.推动中小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 支持中小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开展绿色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品牌绿色竞争力。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综合运用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助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引导中小企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推动电能、氢能、生物质能替代化石燃料。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水、气、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动中小企业利用大数据采集生产和管理流程中的关键数据,实现生产过程能量流、物质流等关键资源环境信息数字化采集、智能化分析和精细化管理。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精益生产等方式,开展全要素全流程的“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引导中小企业使用绿色包装。大力推广绿色标识。 3.强化中小企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与服务 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不断聚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发展服务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能源审计、能效评估、能源监测、技术咨询等服务。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及改造提供服务。持续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绿色发展。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绿色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碳中和登记公示、技术支撑、绿色金融、培训研究等服务。树立一批清洁生产、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八)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1.提高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引导中小企业把质量诚信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技术改造和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广先进工艺流程、智能制造技术、精益生产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及质量一致性。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的“一站式”服务。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中小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指南》,开展质量管理培训、诊断服务,推广优良案例,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帮助中小企业识别和改进质量管理中的短板,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推进中小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应用标准进行质量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运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 2.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 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品牌管理体系,加大品牌建设投入,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拓展营销传播渠道,创建自主品牌,促进中小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引导集群打造品牌服务平台,指导集群内企业加强品牌塑造,通过完善标准、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等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鼓励优势品牌中小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行业协会等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建与培育、咨询评估、品牌保护等服务。开展“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拓宽中小企业品牌展示渠道,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品牌成长的社会氛围。 3.推动工业设计赋能中小企业 支持设立工业设计工作室,培育一批中小型工业设计机构,发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工业设计机构作用,提升工业设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工业设计服务。加快建设设计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建立开放共享的工业设计基础数据资源库。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引入工业设计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特色化工业设计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工业设计由外观造型设计向功能化设计发展,工业设计创新范围由产品设计向新材料新工艺设计、创新结构设计、品牌设计、服务设计拓展,引导中小企业将工业设计理念贯穿到研发、生产、管理、营销、售后的全过程,提升企业品牌美誉度、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九)中小企业国际化促进工程 1.完善国际合作机制建设 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国家在中小企业领域的双多边合作机制,深化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合作机制,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坚持平等协商、互利共赢,进一步提升机制各方在中小企业促进政策、贸易投资、技术创新、数字化发展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水平。鼓励各地及行业组织等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的合作机制,为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搭建有效平台、营造良好环境。 2.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 加强国际合作指导,引导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结合实际创新发展思路,加大建设力度,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改革开放新格局。进一步发挥合作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载体作用,支持园区内企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创新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有益做法,探索市场化国际化的中小企业园区建设模式。加强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发展典型案例推广与宣传。推动开展合作区示范作用第三方评估工作。巩固提升沿海地区合作区水平,加大中西部合作区建设力度,新设立一批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进一步发挥合作区对外开放的示范引领作用。 3.开发利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平台 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贸易投资技术合作,宣传介绍中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探索办展办会新模式。深化“政企银”合作,继续开展金融机构跨境撮合业务。夯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机制,发挥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中小企业“一带一路”合作服务平台等机构机制的作用,加大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化服务。 4.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支付、远程工作等数字技术手段和数字化解决方案开展经营活动,广泛参与国际贸易合作,提升在专业化细分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构建多主体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防范和应对贸易摩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及时了解、预研预判、有效规避和妥善应对潜在的政治经济和投资经营风险。发挥“中国中小企业中心”、企业跨境综合支援平台等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跨境磋商、法律政策咨询、商务考察、案件应对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与全球市场精准有序对接,维护中小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将党的领导贯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全局中心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扬党在思想、组织、制度、作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性,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中小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加强政策协同和评估督导 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政策协同,加强业务指导,特别是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指导;推动各地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交流培训,促进规划实施。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各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适时开展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督查。 (三)加强运行监测和政策研究 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融资等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对中小企业进行结构化分析研判,研究编制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办好中小企业研究院等高端智库,带动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企业政策研究与咨询,做好政策储备。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中小企业舆论宣传、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工作,报道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弘扬正能量,稳定发展预期。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总结推广中小企业培育和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开展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共十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并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作出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新形势下中小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多于挑战,也承担起更多新的使命,中小企业的韧性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重要作用。在科学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将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围绕“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一个目标,并将这一工作体系作为《规划》的核心内容,成为“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十四五”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9个部门,联合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主要考虑 规划的总体考虑主要基于以下3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重要作用。《规划》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将党中央对“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之中。 二是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规划》立足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作用,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引导各类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尊重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内在的创造力,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注重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紧扣时代主题。《规划》牢牢把握中小企业面临的政策机遇、市场机遇、环境机遇和创新机遇,找准“十四五”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方向、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谋划具体工作,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等作为“十四五”中小企业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中小企业发展的时代特征。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发展背景、发展思路和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5个部分。 关于发展背景。一方面,对“十三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成效从发展实力、创新能力、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4方面进行总结回顾,这是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对“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从机遇和挑战两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小企业在新形势下承担起更多的重要使命。 关于发展思路和目标。《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围绕“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一个目标,构建“321”工作体系,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在此基础上,《规划》明确了4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业兴业,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发展质量;三是坚持绿色集约,促进协同发展;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提高服务效能。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5794”的工作思路,即5个发展目标、7项主要任务、9大重点工程、4项保障措施的工作思路。 5个发展目标:一是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二是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四是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五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定量目标,包括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增长18%以上;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年均增长15%以上。同时,提出了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量化工作目标。 7个主要任务:《规划》提出包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高效服务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融资可得性、加强合法权益保护、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7个主要任务。这些任务上承“十四五”发展目标,与“321”工作体系相呼应,是目标的细化和分解,内容上力求做到提纲挈领。下接关键工程,形成了“目标——任务——工程”由宏观到具体的工作链条,构建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框架。 9项重点工程:作为完成主要任务的具体工作举措,《规划》在主要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要求,提出9项重点工程。其中,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与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要求;中小企业数字化促进工程、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是从企业内部着眼,旨在提升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工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程是从企业外部入手,着眼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中小企业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中小企业国际化促进工程主要是推动中小企业更好适应和参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强对外贸易与合作,在国际市场砥砺成长。 4项保障措施:为推动有效实施,《规划》明确了4项保障措施,由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策协同和评估督导、加强运行监测和政策研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4部分组成,这是落实好“十四五”规划的基础和保证。 四、《规划》主要特点 一是将“321工作体系”贯穿始终。《规划》围绕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将其贯穿始终,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各地、各部门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聚焦到这一工作体系中来,形成今后五年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是以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将创新和绿色作为今后五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两个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将“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作为总目标,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外部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坚持绿色集约,将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规划》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健全减税降费等普惠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优质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建立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通过政策引导,推动要素资源向优质中小企业集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四是首次以多部门联发形成工作合力。《规划》首次以多部门联发的形式发布,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在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在《规划》引领下,各部门将共同努力、协同推进,促进“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