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8-14
摘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含十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由各地市税务机关确定),区县级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实际情况,对“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明确为“超过25套(含25套)的”。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2014-08-14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本法规正文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参考正文税屋提示。

  
  [条款修订]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含十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由各地市税务机关确定),区县级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实际情况,对“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明确为“超过25套(含25套)的”。

  税屋提示——修改为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含十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由各地市税务机关确定),区县级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实际情况,对“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明确为“超过25套(含25套)的”。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8月1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