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的通知[条款废止] 鄂地税发[1995]244号 1995-09-15 税屋提示——依据鄂地税发[2007]14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6月14日起《湖北省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湖北省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六、十七、十八条;《湖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废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0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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