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税进[2002]13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4-03
摘要: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省局准备在四月中旬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进[2002]13号          2002-04-03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省局准备在四月中旬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制定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4月3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