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业务中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通观

来源:卢龙县国税局 作者:郝锡锋 人气: 时间:2013-01-24
摘要:  为增进纳税人对国税业务中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了解,笔者对现行的税收法律...

  四、与申报纳税有关的八种情形
  (一)、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无论有无应纳税款,也无论是否享受减免税待遇,都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具体来讲,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纳税人,如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应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如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个纳税期的,应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不仅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或报送的报表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说明: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或报送的报表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拒绝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一万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说明: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拒绝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四)、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并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五)、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但未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不进行纳税申报并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七)、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并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八)、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假申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五、与缴纳税款有关的五种情形
  (一)、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四)、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五)、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为他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其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标准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六、与税务检查有关的二种情形
  (一)、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一万元以下,如情节严重则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一万元以下,如情节严重则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具有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3、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4、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有该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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