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纳税人对国税业务中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了解,笔者对现行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涉及到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归纳梳理,并按照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先后为序,来阐释其在办理国税业务中可能会触及到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希望能够对广大纳税人有所帮助。 作为纳税人,首先应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国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务,接受国税部门的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换句话说,就是哪些纳税人应到国税部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并接受国税部门的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呢?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货物、批发零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应到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国税部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其次,纳税人还应知道到国税部门需办理哪些具体事项。同样,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以后就需到当地的主管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报告其全部的银行账号,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并报送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根据业务需要使用发票,按照国税部门认定的需缴纳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办理纳税申报,按规定期限缴纳应纳税款,接受国税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检查。 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介绍纳税人在办理上述涉税事项时可能会发生的违法行为和因之而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和处罚依据。 (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办理设立税务登记,逾期仍不办理;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和吊销其营业执照;处罚标准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如情节严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四)、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五)、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二、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有关的四种情形 (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四)、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是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因之会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是罚款;处罚标准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如情节严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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