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会计核算——“一般计税项目”

来源:何广涛 作者:何广涛 人气: 时间:2016-06-22
摘要:二、科目设置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属明细科目
1、销项税额:纳税义务
2、进项税额:认证并抵扣
3、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发生不得抵扣情形
4、已交税金:异地项目专用,预缴税款
(二)备抵科目
1、其他应付款—待转税额—销项税额:价税分离过渡科目,对应“销项税额...

一、基本思路

一般计税方法下,项目的应纳税额通过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核算,异地经营的,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并在当地预缴税款,因此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要解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款的核算问题。

与简易计税方法不同的是,异地施工项目应预缴税款与其应纳税额是迥然相异的。因此,一般计税方法下,异地项目也要向公司本部结转应纳税额。     

二、科目设置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属明细科目

1、销项税额:纳税义务

2、进项税额:认证并抵扣

3、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发生不得抵扣情形

4、已交税金:异地项目专用,预缴税款

(二)备抵科目

1、其他应付款—待转税额—销项税额:价税分离过渡科目,对应“销项税额”

2、其他应付款—待转税额—进项税额:价税分离过渡科目,对应“进项税额”

三、核算流程

日常发生应税业务,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属各明细科目,月末,将各明细科目从相反方向通过“内部往来”科目结转至机关即可!

本地项目只涉及到三个明细科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异地项目也只是多了一个“已交税金”科目而已!

如果本月项目部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不需要预缴,那就更简单了,哪个科目有余额,就把哪个科目结转走!

小伙伴们:怎么样,一般计税方法下,会计核算没您想象的那么复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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