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159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委主办的《关于出台<“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建议》(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1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当今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新兴产业。目前,国家重点出台了相关财税政策予以大力支持: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代表提出的“研究出台税收补贴政策,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个人,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制定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对提前将燃油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按照标准给予一定额度的现金补贴”建议,有其合理的一面。但由于补贴政策属于财政和其它相关部门的职责,建议转财政相关部门办理。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各项税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此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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