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6-28
摘要:根据社保费有关政策及上级工作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下列标准执行: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014元,下限调整为3376元;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惠州市各缴费单位、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社保费有关政策及上级工作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014元,下限调整为3376元;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410元,下限保持不变;

       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设置上、下限;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保持不变。

       由于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可能涉及缴费金额发生变化,请各缴费单位及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确保签约账户有足够余额扣费,以免影响参保人待遇。

       特此通告。

       附件:2019年7月份起社保费各险种费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