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关于委托邮政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2019-10-29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近日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凡是在北京市范围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其他个人均可在受托邮政网点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详情可到邮政代开网点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