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发[2004]8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8-19
摘要:为提高审批效率,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暂仍按湘地税发[2001]14号规定办理。地税机关在办理减免税时,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控制减免税范围。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地税发[2004]86号            2004-8-19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4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为提高审批效率,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暂仍按湘地税发[2001]14号规定办理。地税机关在办理减免税时,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控制减免税范围。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报批材料、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管理办法》(湘地税发[2003]26号)的规定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8月19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