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0373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惠民便民政策 应继续优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于加强改进个人所得税征管服务,有很强的针对性。我省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阶段,我局将以保运行稳定、保网络畅通、保数据安全为重点,抓实抓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平稳落地、纵深推进。 一、持续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对有扣缴综合所得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实现面对面辅导100%全覆盖,对重点扣缴单位实现面对面或上门辅导100%全覆盖,宣传产品扣缴义务人推送率100%全覆盖”等工作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辅导培训。我局将围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征管规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系统”)操作等展开重点宣传辅导,及时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制作的个税改革专家培训视频、宣传小视频、政策及系统操作图解、宣传折页和海报等系列宣传产品,充分发挥纳税人学堂的宣传培训作用,对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集中的个税热点问题抓好精准宣传,满足个性化需求。 二、畅通专项附加扣除问题解决渠道。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12366”)作用,运行好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咨询的收集、研判和反馈机制。按照12366热点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和12366国家级中心专题研究解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咨询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个税热点问题的收集分析和响应办理工作,加强对反馈情况的跟踪问效。全国各地上报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疑难问题,都由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统一回复。此外, ITS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隶属ITS系统,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按照权限进行运维,收集反馈系统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视情况对系统优化升级。 三、切实加强系统数据及安全保护。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数据保护规范》等制度规范,加强系统数据的安全操作、交互、存储与使用管理。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部署安排,加强纳税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持续提升互联网应用的运维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互联网应用安全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应用安全防护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好身份冒用信息处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完善个人所得税身份信息冒用涉税违法检举管理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形成打击身份信息冒用违法行为的合力,及时处理检举并反馈处理结果。 五、不断优化个人所得税外部信息交换。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只要分三步: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其中留存资料不需要报送扣缴单位和税务机关,也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留存资料。下一步,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推进要求,加快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应接尽接”,有效融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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