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202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陕财办税〔2024〕10号 2024-12-3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8〕15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确认,陕西省碳中和技术发展协会等19家组织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下列收入,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孽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免税资格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税 屋附件:2024—2028年度非营利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税 屋附件 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 1.陕西省碳中和技术发展协会 2.陕西省秦商总会 3.西安高新第一小学教育基金会 4.陕西省研学实践教育协会 5.陕西西安见义勇为基金会 6.陕西助老汇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7.陕西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协会 8.陕西省节能协会 9.陕西省航空学会 10.陕西省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11.西安体育学院体育发展基金会 12.陕西省社会工作学会 1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14.陕西省甘肃庆阳商会 15.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16.陕西省口腔医学会 17.陕西省云南商会 18.陕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 19.陕西省医学传播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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