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税[2024]10号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202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12-31
摘要: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免税资格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202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陕财办税〔2024〕10号      2024-12-3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8〕15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确认,陕西省碳中和技术发展协会等19家组织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下列收入,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孽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免税资格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税 屋附件:2024—2028年度非营利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税 屋附件

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

  1.陕西省碳中和技术发展协会

  2.陕西省秦商总会

  3.西安高新第一小学教育基金会

  4.陕西省研学实践教育协会

  5.陕西西安见义勇为基金会

  6.陕西助老汇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7.陕西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协会

  8.陕西省节能协会

  9.陕西省航空学会

  10.陕西省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11.西安体育学院体育发展基金会

  12.陕西省社会工作学会

  1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14.陕西省甘肃庆阳商会

  15.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16.陕西省口腔医学会

  17.陕西省云南商会

  18.陕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

  19.陕西省医学传播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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