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议定书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增加信息透明度,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服务,税务总局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的“税收协定”板块及时披露我国新签署但尚未生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或议定书。 请各地税务机关随时登陆该网站了解新签协定或议定书内容,提前做好执行准备工作,优化纳税服务。协定或议定书生效后,税务总局将继续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3-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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