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向职工发放自己生产的食品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 基本案情 甲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共有管理人员 6人,生产工人30人,12月以来生产的成本为80000元的食品作为元旦福利发放给职工,这批食品的售价为100000元,甲公司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因此,食品公司应按规定视同销售处理,申报缴纳增值税。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 19500 生产成本 97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7000 实际发放非货币币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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