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色人才可申请个税补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01
摘要:  如果你被评为东莞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将有补贴,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的消息。具体来说,按特色人才上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进行补贴。...

  如果你被评为东莞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将有补贴,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的消息。具体来说,按特色人才上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进行补贴。

  特色人才有多方面优惠
  东莞去年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提出在资金资助和奖励、住房、医疗和社保、居留和出入境、税收、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对特色人才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日前发布的 《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提出,按特色人才上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从被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且管理期内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算起,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举例,如果某人在2014年5月被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那么2015年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期限应为2014年5月~12月。目前这一申请工作正在进行,截止日期为今年7月15日。

  最终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由市人力资源局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之后由市人力资源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并作为扣缴义务人,为人才获得的补贴资金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谁能成为特色人才?
  高级知识分子、技术能手都有机会

  目前东莞评定的特色人才包括“三重”建设、园区建设、特色区域建设等所涉及的行业、产业、项目、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紧缺急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依其业绩和贡献不同,划分为“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三个层次。

  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在国际500强、国内100强或其他知名企业内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或具备引进重要重大项目的管理能力,来莞工作后能够显著推动东莞市“三重”建设,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特色人才;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等,这些都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的申请条件。

  就已经公开的资料显示,东莞特色人才一般按季度评选。2014年第三季度,共有26人被评为东莞市特色人才。

  特色人才如何申请个税补贴?
  所需材料:
  1.《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复印件);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在市内各地税分局开具,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5.《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经网站系统打印)

  《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联系方式: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B3栋一楼
  电话:22898831、22898832

  相 关
  全市高层次人才约5.7万人

  东莞近年来在培养和吸引人才方面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投入50亿元实施“人才东莞”战略,要求各镇街按照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的标准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重大项目的实施。

  另外,东莞加强对高层次人才资金扶持,加大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资金扶持力度,对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引进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资助,而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资助;对新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每年给予招收单位10万元资助。

  目前,东莞全市共有各类高层次人才约5.7万人,其中中央“千人计划”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7人,市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35人。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