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0
摘要: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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