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2019-12-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31日 税屋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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