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全文废止] 大国税发[2009]62号 2009-04-08 税屋提示——依据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08月2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93号)的要求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的精神,2009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以下简称外资年检)继续实行网上初审和现场审验方式。2008年的外资年检工作在市局统筹安排下,在为外资企业做好服务,强化税收征管,清理漏征漏管户取得很大成绩。2009年外资年检,我局仍要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在保证年检率的同时,继续做好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工作,实现以年检验证为手段达到强化税源管理的目的。现将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在大连市工商局、大连市外经贸局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在连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管理企业。 二、年检时间、地点 今年大连的外资年检自3月16日开始对企业进行网上初审,5月4日至5月29日为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从6月1日以后为年检各相关部门受理年检,进行自检的时间。 为减少征收局工作负担和压力,今年的外资年检网上年检初审工作仍由市局统一负责受理审核。为保证外资年检率,方便纳税人,从2009年6月1日以后,除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登记窗口(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受理外资年检现场审验的补检工作外,同时在各个征收局设立外资年检窗口,受理外资企业年检补检工作。经与市工商局商议,今年的外资年检采取国税与工商部门协作确认的方式。即在国税部门年检通过后,工商局年检部门再予以工商年检确认。 集中年检现场确认,仍主要由市局派员完成。为使各个征收局负责外资年检的人员熟悉年检工作,今年外资年检集中办公期间,要求各单位派一名人员与市局负责年检的同志一道从事这项工作。 外资年检集中办公期间各征收局参加年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市局依据CTAIS系统信息制作《2009年外资企业年检清册》,内容包括:识别号、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状态、机构类型等内容(《清册》挂在“FTP下载征管处联合登记中心2009年外资年检年检清册”中)。 各个征收局在受理外资年检申请时,要仔细审核企业在《清册》中的信息,对状态属于正常的企业(开业、筹建期、待注销)予以审验通过;对状态属于异常的企业(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注销),要在企业状态回复为正常后,为可予以年检审验通过;对办理工商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及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要求企业必须先到主管的所属区、市(县)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后才能予以年检审验通过。 年检审核人员在确认外资企业年检审验通过后,在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用于工商年检的《年检报告书》上加盖统一编号的年检审验印章。各局的年检审验印章编号如下:
1、通过“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企业提供二份,一份国税留存,一份在外资企业年检审验通过后,加盖国税部门年检审验印章,返回企业用于工商年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资料交接 联合年检期间,各个征收局要每天与市局负责外资年检的同志联系,领取通过外资企业年检审验企业的留存资料和企业名单。及时掌握已检和未检企业情况,做好年检企业的督促催检和审核工作。 市局外资企业联合年检负责人:赵海秋,电话:82185837,手机:13998611732。 六、年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服务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措施,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平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意识,认真为年检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去年的外资年检工作中,发生过个别征收局拒绝为纳税人办理年检的情况。为此,市局今年设立了外资企业年检国税部门的投诉电话,要求各个征收局在受理外资企业年检申请时,要热情服务、认真审核、不得推诿。要做到年检事项一次性告知,确保零投诉。如果发生拒绝受理等问题,市局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将参检科室、负责人、年检人员的姓名及联络方式(内容格式见附表1),上传至“FTP上传征管处联合登记中心2009年外资年检年检人员”。 2、做好年检的宣传督促工作、保证年检率 外资年检期间,各个征收局要做好本局所辖正常状态外资企业参检的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外资企业的应检、已检和未检情况,及时做好未检企业督促催检工作,力争使本单位的外资企业年检率达到100%。市局将在年检期间,每周将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挂在网上(FTP下载征管处联合登记中心2009年外资年检外资网检通过),供各局下载使用。 年检率=(市局集中年检通过户+本局受理年检通过户)÷年检清册中正常状态企业的户数×100%。 3、利用年检信息,强化税收征管 年检工作结束后,市局要将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中企业信息通过层绩系统发布,请各单位充分利用。通过分析企业提供给财政、外经贸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信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4、以年检为契机,做好漏征漏管户的查处工作 在去年外资年检工作中,有个别单位对属于非正常、注销户的企业进行了年检。这是一种与以外资年检为手段,强化漏征漏管户查处目的相悖的行为。为此要求各年检单位在受理企业年检申请时,要认真审核企业信息,切实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查处工作。 5、做好总结及信息上报 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将《清册》中年检审验情况填报完整后,连同本局年检情况总结报到征管处(“FTP上传征管处联合登记中心2009年外资年检年检总结”)。总结中,要清楚说明本单位对年检工作的安排、落实、及外资企业应检、已检和未检等情况;如有异常状态、漏征漏管的外资企业来检,请将查处、堵漏情况详细说明,对年检率未达100%的,对未检户要逐户详细说明原因。严禁将集中年检审核通过户变为本局自检户,虚报自检户数的情况发生。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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