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含有销售折扣折让的销售清单,如果没有开具发票,折扣折让部分需要不需要缴纳税款?是否有这类规定文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3]154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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