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7]159号 2007-06-22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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