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有办理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登记的纳税人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申报纳税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身份证件号码。 2、“计税数量”:载客汽车、摩托车按辆填写;载货汽车、专业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吨位填写;船舶按净吨位填写。 3、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核定载客不需要填写。 4、本表一式三份:经征收机关审核盖章后,退回一份给纳税人,作为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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