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9]28号 2009-02-16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3700号),我省地税管征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