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促消费税成主体 县市瞄准房地产税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严丽梅 岳才轩 人气: 时间:2014-11-13
摘要: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新鲜出炉。羊城晚报记者12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于日前印发,今后政府的...

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新鲜出炉。羊城晚报记者12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于日前印发,今后政府的“钱袋子”会怎么变?《总体方案》一一列明:五张改革“清单”勾勒出广东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五大路径。
 
广东在中央方案上再增两项任务
 
从广东的《总体方案》看,改革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可称作是五张改革“清单”,即: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调整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构建政府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
 
记者发现,广东的《总体方案》较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增加了两部分内容。
 
12日,广东省财政厅总会计师、省财政厅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钟炜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就此介绍:“我省《总体方案》整体框架与中央的总体方案保持基本一致,并在中央方案确定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三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和构建政府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纳入重点改革任务。把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纳入重点任务,主要考虑是我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率先探索并有待继续深化。”
 
2009年,广东省率先全国编制并实施了事关民生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2012年,广东省以惠州市为首个试点市,今年又选取了清远、阳江、江门三市,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去年,广东又对《规划纲要》进行修编,进一步拓宽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目标培育消费税为广东主体税种
 
五大改革“清单”中的一项是构建地方税收体系,涉及社会高度关注的房地产税改革、消费税改革。
 
钟炜结合《总体方案》介绍了主要的改革思路:一是争取完善分税制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将在2015年全面完成,由此造成地方的收入缺口,迫切需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将具备相当规模、收入来源稳定、与产业发展关联度高的税种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体收入,以保障地方公共支出必需财力;二是结合中央税权下放,努力培育地方主体税源;三是结合广东实际,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四是加强地方税收管理,建立地方税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省属于消费大省,消费税可以培育成为广东省的主体税种。广东省还是人口大省,房地产业发展快,珠三角地区已经成为相当规模的城市群,房地产税有条件成为市县级主体税种。”钟炜表示,目前国家已经开展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由于国家立法将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将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五项改革时间表
 
2016年- 2018年
 
建立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现代预算管理机制
 
2016-2018年,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措施,推动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2018年
 
建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
 
2015年,在全省1/3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试点,并适当扩大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在省与市县之间的置换调整范围;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省1/2的地级以上市,并适当扩大纳入试点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范围。2017年,在全省全面铺开,采取省级限制列举、剩余归属市县的方式,明确省以下政府全部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到2018年率先基本建立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2018年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到2018年,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城乡、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和统一,为在全省范围内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财政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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