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14]11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4-10-31
摘要:总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遵循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要求,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过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苏政发[2014]111号        2014-10-31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建筑产业是产业链长、带动力强、贡献度高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安民基础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但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存在建设周期较长、资源能源消耗较高及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我省作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省份,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建筑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有利于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协调、引导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开发、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科研等企业在建筑产业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与地方实际相适应,依据多层次多样化建筑需求,因地制宜明确建筑发展模式。根据不同地区建设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路径,加快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3.系统构建,联动推进。总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遵循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要求,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过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

  4.示范先行,重点突破。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基地和项目建设,带动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1.试点示范期(2015-2017年)。到2017年年底,建筑强市以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市至少建成1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其他省辖市至少建成1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建筑强市以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市每年提高3-5个百分点。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产业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的建筑行业龙头企业。初步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框架。

  2.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推广至所有省辖市。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

  3.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到2025年年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与2015年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工程建设总体施工周期缩短1/3以上,施工机械装备率、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对全社会降低施工扬尘贡献率分别提高1倍。

  二、重点任务

  (四)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纲要》,并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合理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强市以及创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在2015年之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政策。

  (五)构建现代化生产体系。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优化生产力布局,整合各类生产要素,形成规模化建筑产业链,实现建筑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按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改造建筑业,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先进高效工程技术和装备,大幅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在建筑标准化基础上,实现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工业化大生产,推动建筑产业生产、经营方式走上专业化、规模化道路,形成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的设计、生产、物流、施工、安装和建设管理体系。加快转变传统开发方式,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使建筑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标准化、运行维护智能化的成品住房成为主要开发模式。

  (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万企转型升级工程,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开发、设计、工程总承包、机械装备、部品构件生产、物流配送、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技术服务等行业企业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作用,发展一批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开发建设的骨干企业,提升开发建设水平。发挥设计企业技术引领作用,培育一批熟练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提升标准化设计水平。发挥部品生产企业支撑作用,壮大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水平高的部品生产企业,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发挥施工企业推动作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一体化、结构装修一体化以及预制装配式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部品生产、物流配送、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融合互动发展。

  (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建筑行业企业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建具有技术转移、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等多种功能的联合创新载体,培育和组建一批工程研发中心、共性技术服务中心、行业协同创新中心。按照抗震设防和绿色节能要求,加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研发力度,尽快形成标准设计、部品生产制造、装配施工、成品住房集成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编制《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发展导则》,制定相关技术政策。积极引导建筑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定期发布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公告。推广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复合竹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全面采用建筑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部品构件。大力发展和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结构保温装修一体化、门窗保温隔热遮阳新风一体化、成品房装修与整体厨卫一体化,以及地源热泵、采暖与新风系统、建筑智能化、水资源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成套技术。

  (九)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结合江苏现行标准体系和抗震设防、绿色节能等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基础性通用标准、标准设计和计价定额,构建部品与建筑结构相统一的模数协调系统,研发相配套的计算软件,实现建筑部品、住宅部品、构配件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鼓励企业确立适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产品和装配施工标准,尽快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产品标准和施工工法,经评审后优先推荐纳入省级或国家级标准体系。

  (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新兴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部品生产企业资质标准和审查制度。改革招投标制度,给予具有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能力的企业优先中标权。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贴近市场实际的工程造价指标。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建筑项目设计、部品制造、施工和运营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建立建筑部品以及整体建筑性能评价体系,明确评价主体、标准和程序。强化成品住房质量验收,完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推行工程质量、成品住房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鼓励多种形式购买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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