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5]4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0-10
摘要:为加强税企合作、优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提高大企业税收封信管理质效、推进税务大数据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建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旨在加强涉税数据收集,强化数据集中共享;优化个性纳税服务,提高企业自觉遵从;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涉税风险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5]477号        2015-10-10

  为加强税企合作、优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提高大企业税收封信管理质效、推进税务大数据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建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旨在加强涉税数据收集,强化数据集中共享;优化个性纳税服务,提高企业自觉遵从;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涉税风险监管。

  根据总体安排,试点工作以团队的方式开展,并建立联络员、互动协调、工作底稿、信息采集整理等工作制度,分为信息收集、风险自查、风险识别、风险应对和反馈提高等5个阶段。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