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桓:2008年我们把所得税定为25%,当年的所得税是25%,当年国际上平均所得税水平是28.2%,但是中国周边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影响很大,他们是25.5%,所以这样对我们招商引资是不利的,所以我们当年定税负的时间树立了一个目标,等于定税我们长期是不滞后,不仅要低于国际水平,尤其要低于世界各国水平,所以我们定的是25%,这样保证我们在招商引资当中处于优势。我们当年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是有点遗憾,我们中国的税改有点生不逢时,因为刚刚开始改以后,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各国忙着救市。而我们中国当时当时刚刚改的时候,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没有意识到那么清楚,所以税定的比较低。人家降,你没动,跟不上了。
刘桓:中国的税收简单的说叫双主体,一方面有流转税,一方面有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税收主体之间没有严格的制约关系。比如说增值税,比如说这个东西卖100元,那你就要交17%,就是117元了,所以购买者要花117元去买。但是企业去算赚还是没有赚,和这17块钱没有关系的。这个企业有成本变化因素、人力资源、市场竞争等等,这个企业没有赚钱,就是亏损的。如果是所得税的话,就没有问题,赚钱就交税,不赚钱就不交税。但是流转税是一开始先把钱扣了,企业亏损了,这个税是不能退的。所以很多企业一方面亏损,一方面还要交税,这就造成了亏损企业还交税的说法。去年很多企业都在抱怨,所以这个是中国税制设计当中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东西。 在中国现在是这样的,实体企业确实比较困难,经济处于下行的状态。但是我们每年的GDP还是增长的,财政收入虽然不是过去百分之十几的增长,但是还是有7%、8%的增长,这个就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并没有随着经济上行、下行的调整而产生自动的自调整。
刘桓:国际上有两种税收的治理思想,一种是在流转环节,比如法国在50年代开始有增值税,现在大概有100个国家以上采用的是法国的增值税,但是相对于以前的营业税好多了,它的设计应该是很不错的。再一种流派就是以美国为主,不收流转税,他有消费税,消费税中谁是消费者谁交税。
现在中国从税收统计数字来看,应该是税收负担比较重。但是这个不是很严谨,最终消费者一次付费和中间环节没有关系,这个对于产品创新、对于知识创新本身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可是我们中国不是,是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都要为增值税伤脑筋,因此销项、进项,这个企业管理成本就很高。
刘桓:就数额而言我认为税还是更高一点。比如你要交10块钱,其中有一些是必须要交的,因此税的问题是根本。很多的费或者是附加和税是没有关系的,比如中国有一个城乡建设附加税,这个税收没有单独的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就是你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上,比如说一个企业交增值税100万,你的承建附加就是10%,那就是10万,所以这种附加费和附加税是附加税之上的。还有一类,是各地方政府以税的数额为基础所附加的东西,这个和税还是有关系的,因此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话是两个,第一个是部门间开始收费,什么名目都有的,这个要经营。我们现在已经在建立一个交易成本,包括政府的事前审批、事中审批之类的,还有一个目的是要减轻和税有关系的各种附加费。所以税不是唯一的,但是起到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刘桓:按照我们国家一般的规定,是一个年度结束之后,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汇集整理数据,因此营改增到底产生多少收益,我们拭目以待。但是营改增对于企业来说整体肯定是减税了,但是目前我们听到的声音是不一样的,为什么不一样呢?在营改增当中受益的企业未必站出来说话,他认为是应该给我的,你现在改就是晚的。比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这个好处他们不用说了,这是他们得到的实在。但是营改增过程中,如果没有实现他的预期或者税负降低,或者降低没有那么多的话,他就出来说话了。我认为这个是很正常的,但是不能说明营改增没有效果,这是一个大前提。
刘桓:这次营改增很多企业是有收益的,因为我们算过帐,过去营业税5%,现在增值税6%,但是可以抵扣,这点大家是能看到的。这次四大行业当中,有行业还存在争议,首先是金融业,金融业是5%的营业税,现在改成6%的增值税,但是目前我们抵扣的体系没有完全的运行起来,该抵扣的没有抵扣,或者政策不准确的话把它放掉。还有过去很多金融的业务是不交税的,比如说理财、资产管理,现在让你交税了,有些人感觉不适应。于是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是国家有意识放水不去管理呢?过去是地税局管,可以不交营业税,现在是国税管,就是要交增值税了。这个是需要金融业和财政部去对话,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确实应当是在财税和金融之间有一个基数,大家把这个问题说开,以免个别企业和税务局产生争执,因此这是一个制度安排的问题。
现在问题最多的应当是建筑安装业,建筑安装业去年问题没有显示,为什么没有显示?去年由于在转型过程当中,多数企业是按照老办法,我们国家规定老办法是按照营业税来交,就是交3%,也不按销项、进项。但是老项目和新项目之间的衔接,你总不能说2017年开工还是老项目,因此新项目按照新办法来交,这个时候还能不能恢复到3%?这个是要考验,现在税负增加的企业多数是这个行业,这个是属于劳动密集型,它的劳动力成本大概占到30%更多,因为销项11%减去之后的,能不能达到3%以内,这个问题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了。要求我们制度制定部门和操作部门对制度设计合理性要严格的管控,否则造成失误的话想纠正都不能纠正,那这个对企业影响很大了。
刘桓:2017年减税7000亿,是财政部秉承国务院的指示做出的承诺,我是这样理解的,减多少是多少。在目前就是产生两种倾向,你要交税税就重,你不交税就没事,这样的话谁还交税?所以我们法制要严格,两手都要硬,减税要落到实处,打击偷税漏税也要落到实处。刚才谈到我们减税当中有一半是营改增,这个说法我建议不要这么用了。营改增已经实行那么多年了,你再这么说,就不太合适了。目前我们看到的办法不是特别多,现在只是对小微企业减税,我看这个减税就是几百亿就了不起了。还有高新技术企业,那个是2008年就开始改革了,这个怎么能算作2017年的承诺呢?我们要问新出台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不要再把过去的拿出来,这是对决策层提出的问题。
刘桓:个人所得税从94年开始,几次改革没有跳出老套子,一说改革就是上调起征点,百姓还不满意,因为第一个是时隔多年,我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收入也提高了;第二物价上涨了,物价上涨了和百姓有关系的绝不仅仅是CPI指数,CPI指数百姓是用的,用到的猪肉、大葱等涨价很严重。起征点,但是要怎么调法更科学,这个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我是2011年当的国务院参事,当时我说起征点的问题,我说有两点,一个是指数,就是和物价挂钩,就是CPI上涨多少,起征点调多少,这个和国外是一样的,这些年CPI只高不低,个税起征点为什么不能往上调?比如说油价,国内油价和国际是接轨的。 第二个,各地方之间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是很重要的,在中国税法是统一的,但是立法可以统一,你不能统一全国菜价,不能统一全国房价,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你如果挣3500元的话,想租一个房子都租不下来,但是在三四线城市3500元可以租一个三居室。所以在中国应该是这样,允许在全国人大允许范围内,各省立法,比如起征点是4000元,可以上浮或者下调10%,这样在立法上能够体现出来,这是当年我提的意见,这个意见很遗憾,到现在没有实现,但是我还是希望这个办法能够变成现实。
刘桓:这个从2005年开始一直在解决,但是房地产税收和房产类税收是两回事。房地产税收具体到中国是一个税种,而房产类税收是一个税收的集合群。现在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附加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因此我们说一共是十个税种。我们国家长期是围绕着交易环节,比如卖房子的话,按照新规定的话,要有增值税附加,还有价差过程中有5.5的增值税附加。如果卖房子产生收益的话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你越征税的话房价越高,所以大家说是其到房价上涨的助推作用。但是这不是政府的初衷,我们是想抑制住房价上涨,但是市场不是这么看,市场没有对不对,是自然形成的。目前我们探讨的房地产单一的税种,应该是交易环节以外的印花税,这个税种在中国是有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探讨的是个人住房,我也不出租,我也不经营,就是自己住。现在很多大城市当中有一些房子不住,就是在自住以外的房子如何交税。这个税收其实在中国酝酿了十年,2005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时候,我们要准备试点开征房产税,十个城市曾经做过试点,但是数据不支持。但是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有些问题解决了,比如说各省城市之间联网已经实现。
去年年底,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上传递了一个消息,说有一个基本准则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因此要让房子回归到基本功能,这个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预判,中央下决心要坚决抑制炒房。不是说让房价完全不涨,最好是CPI涨7%—8%,工资涨10%,房价涨1%—2%,但是你现在房价一年涨50%,这个是不行的。于是我们说,在居住和非居住房屋的购买和使用过程当中,一定要有一种长效机制,让大家能够按照我们的想法。所以从经济工作会议上透露出的信息,就是房产税将来是渐行渐进,我们要借鉴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出台一个好政策。这些东西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这个是大家要加以关心和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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