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一份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1-26
摘要: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 第50号、 第53号修改)的相关规定,根据立法变化以及税务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一份税务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一份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2024-01-26

  依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相关规定,根据立法变化以及税务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一份税务规范性文件,

  现公告如下:

  废止《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市区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