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可否在异地购买保险时一同缴纳?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1-01-20
摘要: 问题内容: 本地牌照车辆,因长期驻留外省,在外省购买交强险的同时,按外省车船税标准进行缴纳。这个行为适合不?会导致什么情况?如果已经缴纳,我再回车辆登记地购买下一年的车船税,会不会被征收和处罚? 回复意见: 您好:...
问题内容:
本地牌照车辆,因长期驻留外省,在外省购买交强险的同时,按外省车船税标准进行缴纳。这个行为适合不?会导致什么情况?如果已经缴纳,我再回车辆登记地购买下一年的车船税,会不会被征收和处罚?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如已在外地缴纳,则符合上述规定,车船登记地不再重复征收车船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1/06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