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后如何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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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28
摘要: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后如何处理 var g_nNewsID=670918; var g_nNodeID=25575;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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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重庆市市级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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