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销售不动产如何征税速查表

来源:思迈特 作者:思迈特 人气: 时间:2016-03-25
摘要:营改增之销售不动产如何征税速查表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企业性质 纳税人性质 时间 方式 简易 OR 一般 是否差额 税率 征收方式 非房地产企业 一般纳税人 4 月 30 日前 取得 可 选简易 是 5% 征收率 不

企业性质

纳税人性质

时间

方式

简易OR一般

是否差额

税率

征收方式

非房地产企业

一般纳税人

430日前

取得

选简易

5%征收率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备注:适用一般纳税人的法定税率为11%

适用一般

5%预征率

430日前

自建

选简易

5%征收率

适用一般

5%预征率

51日后

取得

应适用一般

5%预征率

51日后

自建

小规模纳税人

取得

5%征收率

自建

房地产企业

一般纳税人

4月30日前

自行开发

选简易

5%征收率

适用一般

3%预征率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备注:适用一般纳税人的法定税率为11%

51日后

应适用一般

11%税率

备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小规模纳税人

5%的征收率

个体工商户

按个人购买住房对外销售处理,具体参见《过渡政策》第五条的规定。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

取得

5%的征收率

备注:不含自建、不含其购买的住房。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税。

备注:

1、该表格根据3月2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整理而成;

2、一般纳税人按5%或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都应该按法定税率11%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问题是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和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如何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