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CustomsDuties;Tariff)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 《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一、进口关税税率设置 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二、税率种类与计征办法 (一)从价税:是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 (二)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 (三)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 (四)选择税:是对一种进口商品同时定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征税根据物价水平,选择较高的一种适用。 (五)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 三、暂定税率与关税配额税率 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关税配额税率,一定数量内的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适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高的配额外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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