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有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3-30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有关文件,现公告如下: 废止《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及本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11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