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税地[1989]39号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工会技协组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9-06-02
摘要:经研究,对本市工会系统职工技协组织仍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工会技协组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地[1989]39号        1989-6-2


      据一些分局反映,沪财企一[1989]40号文有关本市工会系统职工技协组织,按流转税额缴纳百分之七城市维护建设税与税法规定有矛盾的问题。经研究,对本市工会系统职工技协组织仍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上海市税务局

1989年6月2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