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1998]169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承包武警系统工程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4-15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1997]298号)的规定,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武警支队机动大队营房工程收取的工程款,可给予免征营业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承包武警系统工程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1998]169号            1998-04-15


稽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承包武警系统工程是否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深地税稽函[1998]19号)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1997]298号)的规定,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武警支队机动大队营房工程收取的工程款,可给予免征营业税。但该建筑工程公司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免缴营业税,如未经我局批准,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此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998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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