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7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800 企业出售房屋价款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40000×5% =12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000 [例5]五洲工程公司(外国企业)2001年12月份将一项专利权转让给国内某公司,双方协议规定,转让价格为120000美元,12月18日,该单位如约支付专利权转让费。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为1美元=8.30元人民币。按照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金征收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0000×5% =6000美元 =49800元 按照规定,外国企业向境内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由境内受让者在支付转让费时代为扣缴营业税。则该单位在支付转让费时,应当扣除应纳的营业税6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9800元),实际应付114000美元(折合人民币9462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支付的转让费应作如下分录: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996000(120000×8.30) 贷:银行存款 946200(114000×8.3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9800(600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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