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晚间,楼市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上海、深圳、广州等三大一线城市集体出台楼市新政。 其中,广州全面取消限购;深圳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同日,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时间明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 当晚,工行、建行、农行和中行四家国有大行正式发布公告,将于10月12日起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来看详细报道! 深圳、上海、广州出台楼市新政 9月29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此外,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此外,9月29日晚间,广州发布通知,取消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各项限购政策。当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9月29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称,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时间明确 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9月29日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原则上将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 目前设定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当地加点下限。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9月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宣布,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 9月29日晚间,工行、建行、农行和中行四家国有大行发布公告,将于10月12日起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四大行均表示后续在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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