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安全费和维简费购买的设备、材料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基本案情 甲公司属于煤炭采掘业,用安全费用和维简费资金购入的设备,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的仪器、仪表、材料等,是否允许增值税抵扣? 案例分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二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税收政策规定,机器设备、材料的进项税额抵扣时,对其使用用途进行了限制性规定,而没有税法政策对其资金来源进行限定。 因此,用安全费用和维简费资金购入的设备,及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的仪器、仪表、材料等,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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