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影响分析及建筑行业实例

来源:顾春晓 作者:顾春晓 人气: 时间:2016-06-10
摘要:"……日前, 由星瀚律师事务所主办的《营改增后的挑战与应对》论坛在上海举行。会上,财税政策方面的专家、税务方面的专家、以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为在场的150位来宾分享了营改增的影响、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

讲完影响,我们来讲我们要做什么。作为四大行业的企业来讲,要抓住核心:控制风险、降低税率、平稳过渡。控制风险、风险在哪里?营改增项下的规定很多,比如进项税进的发票要管控等。如果税务风险没有控制好,税务局一查、再处罚,影响会很大。所以要做好合规,合规做不好,未来会交更多。

还有降低税负,其实就是和其他企业谈判,和上游企业谈、和下游企业谈。大家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抵扣,这点要注意。

再说平稳过渡,四大行业已经做了资格认定、机器购买等,要在国家规定的节点之前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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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讲一下营改增之后的应对。

第一方面就是发票管理。1. 做好进项管理。2. 做好销项税管理。3. 做好开票的管理。4. 做好发票管理。5. 做好纳税申报的管理。6. 做好风险的控制。

第二方面是供应商应对。这就要求企业的采购部门,和所有的供应商确认对方是开增票的,向对方提供开票信息;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增票,要承担责任。同时,也要梳理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未来还能否成为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提供服务价值100万,可以开增票;另一个100万不可以,要103万,但是也可以开增票。和谁合作?结果是不知道。都是开增票,但是过渡期,有人会选择简易的计税办法。所以开增票可以,但是要了解税率。如果103万、可以抵扣11%,而另一个100万、只能抵扣3%,那还是应该选择103万的。

第三方面是客户应对。也就是是否涨价、涨价多少的问题。要和客户做好沟通,客户的开票信息要提供过来;而且尽量把发票开出去。

第四方面是法律合规。

第五方面是合同定价。

建筑行业案例(顾春晓)A企业是一家主要从事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烟气净化系统(包括超低排放、脱硫、脱硝等)的设计、总包、运营维护等工程的EPC企业。企业运营模式是:参与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投标,中标后根据工程采购及作业量将设备材料、土建安装等进行分包,公司既没有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环节,也没有自己的施工安装队伍。

原先营改增前的开票做税方式是:设备材料部分向业务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分包商进行发票进项抵扣),土建安装部分在施工当地开具3%营业税发票(安装分包商开具发票额作为抵减额纳税),设备及安装合同额比例大致是7:3。1.5.1以后,此类合同应该怎么过渡,老项目是否可以货物销售依然按17%缴纳增值税,建筑劳务那块可否按3%简易征收?法律依据?我们说,如果建筑施工许可证是在4月30日之前的,应当是可以按照3%作为简易征收的。但是过渡期的合同需要事先备案。如果说企业建筑劳务较多的话,可以清单申报。这个大家知道一下,不是说简易申报就什么事情都不做。之前税务也发了相关的文件,大家可以看一下。至于老项目是否可以货物销售依然按17%缴纳增值税,首先大家要判断,这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什么?是一项销售行为。到底怎么判断这是一项销售行为?总承包的合同中又卖钢筋混凝土了、也卖其他的了,算是一项销售吗?其实蛮难区分的。总局现在是说,如果你可以区分、那么就帮你分开纳税;如果没有办法区分,那么就算在一起。还有一个就是谁主要、谁次要的问题。如果你是一家建筑企业,应该按照主要的应税额11%去纳税。建筑企业如果独立签订了销售货物的合同,明确约定了内容,可以开具相应的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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