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3]6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2-24
摘要: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6号)转发给你们,自2003年2月份(税款所属)起,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对当期应减征的消费税税额,暂填列在纳税申请表“应抵扣税额合计”(11栏)中。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函[2003]68号        2003-02-24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6号)转发给你们,自2003年2月份(税款所属)起,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对当期应减征的消费税税额,暂填列在纳税申请表“应抵扣税额合计”(11栏)中。

  附件:BJ6486BIDWA车型减征消费税统计表(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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