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定价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2014年09月17日 江苏省南通地税局 案情简介: 税法分析: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本案中该公司企图通过转移利润的方法因关联方税率差而减少企业所得税款,因此税务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进行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394355.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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