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满2年的二手房免增值税,满2年从何时算起?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8-12
摘要: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比如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早于房产证上的时间,那么就可以以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算起,反之亦然。

营改增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按照不含税收入征收,因此税负较营业税时代有所降低。这也是营改增后自然人最为关注的政策。

近来有不少纳税人咨询,销售满2年的二手房免征增值税,满2年从何时算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二条对此进一步解释道:“《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个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因此,销售满2年的二手房免征增值税,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算起,这两个日期适用孰先原则,谁在前就从谁算起。比如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早于房产证上的时间,那么就可以以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算起,反之亦然。自然人要特别注意,这关系到你纳税还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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